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ESMA)呼吁在金融工具市场监管(MiFIR)下应用产品干预权力。目前,这些权力仅适用于MiFID投资公司营销产品,这些产品对散户投资者,市场诚信和欧盟的金融稳定构成风险。
这些权力不包括UCITS管理公司和另类投资基金管理公司(AIFM)。
ESMA的声明概述了将基金管理公司排除在权力范围之外的潜在后果。
这些包括套利风险,如果他们决定自行营销或分配资金,那么MiFIR限制或禁止的基金类型可以通过基金管理公司分配。
ESMA担心监管套利的可能性以及未来干预措施的有效性可能会降低,并认为欧盟机构应该解决这个问题。
“ESMA认为,将MiFIR干预制度纳入基金管理公司将确保实体和工具之间的统一框架,”ESMA主席Steven Maijoor说。
“这将在MiFID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之间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领域,确保我们适当地解决投资者风险和金融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