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考试科目都有哪些?

2021-01-23 14:54:11    来源:新经网    作者:艾静

事故造成的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工伤赔偿标准: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用;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死因补偿:丧葬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亲属抚恤金。

二建考试科目都有哪些?

工伤赔偿标准,也称为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享受的补偿项目和标准;用人单位发生工伤,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工伤保险赔偿项目标准适用于下列情形: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用(按照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和交通、食宿费用(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用,伤员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和食宿费用,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根据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工亡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6个月为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因工死亡的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工作能力的亲属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赡养人的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发放标准为上一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因工伤造成残疾的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1)项、第(2)项规定的待遇。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员工外出工作或抢险救灾期间下落不明的,应分情况分别处理。未被宣告死亡的职工,其直系亲属可得到的补偿项目为: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生活困难者)的50%;已被宣告死亡的职工,其直系亲属可得到的补偿项目为: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赔偿计算: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