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发布了关于拟议的人民币外汇兑换规定的咨询文件,并要求在下周底之前就其建议提供反馈。这是亚洲重要的新发展。人民币国际化及其在双边贸易结算中的使用已受到香港基金经理的关注,这些基金经理将大中华区作为中国发展的潜在游戏规则改变者进行交易,从而增强了其对世界贸易的影响,并将人民币汇率的影响带到了最前沿。逐步走向可兑换的货币。
在2 次 2013年4月,中国的人民银行合作,相对于人民币的主体签署了MAS的理解。中国人民银行还与中国工商银行新加坡分行签署了人民币清算协议。
工行将以其作为新加坡的人民币清算银行的身份分配人民币外汇兑换额度,以便与该清算银行达成协议的新加坡银行可以进行外汇兑换以解决跨境贸易。
金管局已对合格的跨境贸易的标准,以及银行核实这些交易(如“贸易”而不是财务上的实际意义),记录保存和报告所需的尽职调查提出了期望。
除了要求向MAS进行季度报告外,监管机构还建议参与银行应在财政年度结束时任命一名审计师,以研究内部政策,程序和控制跨境交易的控制措施。
之所以需要这样做,是因为除与中国的合资格贸易目的外,不允许新加坡银行出于任何其他目的进行人民币外汇兑换,而且交易必须在付款到期前三个月内完成(如果新加坡从中国进口)或收到付款后不超过三个月的时间(如果出口到中国)。